政策措施
1.规划的独立占地大型公共停车设施(停车泊位数大于或等于300个),在不改变用地性质、不减少停车泊位数的前提下,可兼容配套商业设施,兼容商业比例不**过总建筑面积的15%。
2.利用城市资源,推广新型停车方式和技术。优化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技术规定,支持建设集约化停车设施。
3.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,增建方式包括利用自有用地地下空间新建、拆除部分既有建筑改建、对既有停车设施扩建等。利用自有用地增建停车设施的,在不改有用地性质及规划性质前提下,经向利害关系人公示无异议后,由规划部门按程序支持办理规划手续。
4.根据区域停车泊位紧缺程度,可适度提高部分新建项目配建停车泊位指标,纳入规划、建设条件,并在土地出让方案中予以明确。
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部门也认识到扶持发展对缓解停车难的重要性,并出台相关鼓励性政策,包括供地政策、商业配套、税费减免、奖励补贴、收费政策等。如:杭州对升降横移类车库每泊位补助7000元,垂*降式(塔式)、巷道堆垛式每泊位补助16000元;西安对公用塔库式机械立体车库安装每泊位补贴7000元,升降横移式停车场每泊位补贴4000元;兰州对垂*降式立体停车库每泊位奖励5000元;近,南京为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立体停车库,也正酝酿出台特别扶持政策,预计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首先,允许立体停车库配建一定比例商业设施,初步确定的配建比例是车库面积的30%,机械立体车库安装,由建设方对外出租或出售,建设方可以通过配建商业设施快速回笼资金;其次,减免部分规费;还有,配合管理上的手段,给予部分特许经营项目等;*四,给予一定资金补贴。
我国机械立体车库安装的早期研究开发工作是从80年代中期开始,90年代已引进和生产停车设备,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等地都有使用。参照日本等准制定的我国行业标准也于近几年出台,目前停车设备生产厂已发展到几百家,生产各种类型的停车设备,有些停车设备已开始出口。机械立体车库安装是一种具有综合性能的建筑,不仅包含了机械停车设备,其规划建设涉及到区域整体景观、交通疏导、建筑结构、供电照明、通讯监视、通风排水、环境保护、安全消防、收费管理等各学科领域,就停车设备本身而言,其机械结构的发展已形成了停车设备*有的技术特征,需要多学科、多的复合型人才积极参与,把国外停车技术和各领域的成熟技术移植。